城市商报
本报讯 力争用2-3年时间,落实优质水稻110万亩,特色水产100万亩,高效园艺100万亩(蔬菜面积50万亩),生态林地105万亩。苏州保护发展农业,定下“四个百万亩”目标。日前,苏州市政府印发了保护和发展农业“四个百万亩”的实施意见。
根据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的这份实施意见,我市要力争用2-3年时间,确保农业“四个百万亩”落实到位,总面积不低于415万亩。其中,优质水稻110万亩,特色水产100万亩,高效园艺100万亩(其中蔬菜面积50万亩),生态林地105万亩。各市(区)分解指标为:张家港市53.8万亩,常熟市81.1万亩,太仓市48.6万亩,昆山市49.7万亩,吴江区84.4万亩,吴中区53.3万亩,相城区22万亩,苏州工业园区4.56万亩,苏州高新区12.3万亩。
“百万亩优质水稻”将以规模化为重点,建设一批连片百亩、千亩、万亩以上的水稻生产基地,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;“百万亩特色水产”将以标准化为重点,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,特别是加快推进沿江特色产业带、沿湖蟹产业区、沿城生态休闲渔业圈的渔业“一带、一区、一圈”建设;“百万亩高效园艺”以设施化为重点,进一步提升综合效益,重点发展一批近郊蔬菜基地,新建扩建一批蔬菜标准示范园区,不断提高蔬菜直供能力;“百万亩生态林地”以生态化为重点,进一步发挥美化功能,逐步形成环湖环城、沿江沿路、镇村田园绿化有机结合的现代林业体系,同时加大湿地保护、开发和管理,重点建设环太湖湿地保护区、北部沿江湿地保护区和中南部湖荡湿地保护区,新建一批湿地公园、湿地保护小区等,高质量构筑一个物种多样、生态优美、自然和谐的湿地生态系统。
苏州是著名的鱼米之乡、江南水乡。近年来,全市逐步形成了优质水稻、特色水产、高效园艺、生态林地现代农业发展格局,并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耕地保护机制,率先出台水稻田永久性保护政策,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率先开展湿地地方立法工作。根据保护和发展农业“四个百万亩”要求,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全市农业增加值要超过210亿元,粮食总产量达到21亿斤以上,蔬菜自给率每年要提高2个百分点,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9%以上,高标准农田占比达到75%,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高效农业面积占比达到50%。(吕晓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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