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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新型农场托建现代农业
2012/1/5 10:12:00
本报记者 于洪光 吕兵兵 通讯员 刘振华 

  去年秋收时节,记者在山东省胶州市李哥庄镇胶州国泰家庭农场见到场长郭文行时,他正在组织进行玉米脱粒。“今年粮食播种2600多亩,年景不错。小麦亩产约1000斤,玉米约1200斤,刨除种植成本和每亩约700斤小麦的土地租赁费,亩均纯收入约400元。” 

  郭文行的国泰家庭农场,仅是胶州推进土地流转、发展新型农场、托建现代农业的一个缩影。胶州市农业局局长逄增琪说:“胶州通过推进土地流转,创新农业经营主体,探索发展了家庭型农场、企业型农场、合作型农场、专业型农场四类新型农场,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。” 

  全市20%耕地顺利流转 

  胶州是青岛远郊市,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19位。近几年,农村劳动力大量转向二三产业,许多农民对土地收益看得很“淡”,农民自发流转承包土地现象较多;同时,一些农业大户、农业企业等,则有扩大种植规模、发展新型农场的强烈愿望。 

  在这一背景下,2008年3月,胶州市政府经过调研,制定了《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、加快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》,确定“搭建流转平台、规范流转制度;实行鼓励政策、保护流转收益;培育新型主体、发展新型农场;促进规模经营、推动现代农业。” 

  胶州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刘丕舜介绍,为了鼓励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,市里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、签订规范流转合同、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,每亩给予50元补助;同时,协调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,对规模经营主体因生产需要建造的仓库、晒场等,视作农业生产用地。 

  经过三年多探索,胶州已流转土地15.27万亩,约占全市耕地的20%;参与土地流转村庄近700个、农户近5万户;转包、租赁、入股已发展成为主要流转模式,流转面积13.8万亩,约占流转总面积95.4%。 

  催生出“四类”新型农场 

  解析胶州近几年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探索,发现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的新型农场,大致可归纳为四类。 

  家庭型农场——以家庭为主经营的农场,具有工商注册登记,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且流转期限较长。国泰家庭农场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代表。郭文行说:“我1989年开始跟着父亲包地种粮食。经过4次租赁扩大,现在规模已达1321亩,最大连片地块500亩。2003年注册了胶州国泰家庭农场,现已拥有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、喷灌机等配套农机36台套,固定资产300多万元。” 


  专业型农场——以专业种养大户为主体,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场。发挥专业大户在某一作物或畜禽品种上的种养技术和营销优势,租赁其他农户承包地,与龙头企业对接,发展订单生产,建设专业型农场,实现规模化经营。 

  目前,已培育专业种植农场160个,经营面积达3.4万亩。里岔镇农民高玉国精通花生种植技术,租赁300亩土地,办起了花生专业农场。张应镇专业大户杜运金引进南瓜新品种和种植技术,租赁土地230亩,一年种植两季南瓜,年亩收入5000多元。 

  变革了农业生产方式 

  逄增琪说:“新型农场的发展,实现了农业生产者的职业化和技能化、土地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、农产品的高端化和品牌化。这一生产方式,更能适应和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,解决了家庭分散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之间的矛盾。” 

  胶州依托这些新型农场,规划建设了粮食、蔬菜、花生和果品“四个15万亩”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。目前,高效粮食示范区已经实现了“吨粮田”目标,蔬菜示范区增产15%~25%。 

  实践表明,新型农场的重大作用表现在两方面:延长了农业产业链,提高了农业生产率。打造了花生、面粉、辣椒、蔬菜、食用油、水产品等“六大”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,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380家。就蔬菜而言,六成以上蔬菜产品进入了加工领域。推进了农业品牌化发展。胶州已发展“三品”农产品基地32处,面积达43万亩;注册农产品品牌36个。 

  刘丕舜说,家庭农场具有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,以亲情为纽带,通过亲情帮工可降低成本,通过市场化运行可增加收益。目前,胶州已发展家庭农场14个,经营面积约4700亩。虽然这类农场目前数量不多,但是发展势头很好,发展空间较大。 

  企业型农场——是农业龙头企业为了解决加工材料和质量控制问题,直接租赁土地建立的自属农场,采取“龙头公司+生产农场+农户管理”经营模式,实行产加销一体化。目前,胶州已有企业型农场22处,面积3万多亩。 

  青岛清光食品公司董事长王清光介绍:“公司以加工高档花生制品为主,年加工量达10万吨,出口10多个国家和地区。为了解决花生加工原料问题,2010年成立了‘青岛老三东农业发展公司’,通过土地租赁和合作经营,在铺集镇和张应镇建设了5000亩集中连片的企业自属农场。” 

  合作型农场——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,通过土地租赁、合作、股份等形式实现规模化种植。目前,胶州合作型农场已有48家,已成为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,经营面积达6.4万亩。 

  在马店镇韩家一村,由马店蔬菜合作社种植的200亩福生食品公司的“订单大葱”已经收获。该合作社理事长韩锡法介绍,合作社由韩家一村村委会发起成立,以85亩“机动耕地”入股,现有1家集体股和160家个人股,现已发展无公害蔬菜600亩。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60多万元,除了每亩500元土地租金,社员还分红30万元;农场吸纳了69名村民打工,劳务收入约50万元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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